Category: Evelyn Ch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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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velyn’s selected text can be found below.] [Return to Table of Contents.] from Liao Yiwu’s《證詞》: . 《證詞》附錄:獄 信 3 1991年7月30日 . 鳥羽: . 這兒進出的信件要經過嚴格的檢查,我曾因亂塗亂寫吃過不少苦頭,電棒烙舌頭, 反銬雙手,罰曬太陽,罰唱歌,罰睡濕地,拳打腳踢自不必說。最惱火的是卡斷通信,一卡幾個月,這兒一個叫「劉溫柔」的幹事就經常卡信。即使這樣,一有機會我就要寫一些永遠交不出的信,用自己造的竹筆蘸紫藥水寫,只要加不了刑,我就寫。寫著玩。我相信寫過的東西,那怕留不下去,腦子裡總是有印像的。 不能悶在心裡,否則會出毛病。 . 隔壁房有犯人肚子爛了個洞,他就用筷子挑洞裡的膿血給他媽寫信,寫完後疼得要死要活。因為這事,管房政府取消了全房通信,回復看守所的老傳統, 每月填一次「人犯家屬送物通知單」什麼「關係——配偶;所需何物——人民幣若干元」之類。我拒絕填這種混帳玩意,老謝也不填,堅持了兩個月,才允許我們在通知單下面寫兩三百個字。 . 我已經變了,像頭狼,與刑事犯鬥狠,與房上哨兵罵架,撞牆自殺,用死犯暗藏的刀片割腕,給鬥毆的犯人當裁判,能玩的都玩了。我從來沒這麼不要臉。 劉溫柔罵我畜生,我就撲上去咬他,結果把一個勞改犯的手指頭快啃斷了。我被反銬二十五天,成了「獄霸」,政府在廣播裡號召眾犯檢舉揭發我,立功授獎。我可顧不了這麼多,痛得受不了就趴在大炕上歇斯底裡地慘嚎,攪得監獄動蕩不安。 直到頸部挨了趙幹事一砍掌,我五天發不出任何聲音。 . 一個因盜竊被判死罪的人抱著我,罵警察慘無人道。他叫王躍,他整理著腳鐐說:「反革命,沒想到他們也會這樣整你,賀所長還讓我寫你的加刑材料,我不寫可不是因為我仁慈。沒意思。如果他們不槍斃我,我就要大膽檢舉你的反黨言行了。」 我叫他滾開。 , 他說我是他平生最後一個朋友,他不滾開。「我是狼,從小在狼的環境裡長大, 狼群裡不可能蹦出隻善良的綿羊來。但狼有狼性,一本書裡講,當狼崽子被村上的人捉去,狼就會成群結隊跟蹤而來,圍住村莊,嚎叫到天亮,惹急了還將不顧一切的進攻,直到小狼崽被放回。這點比人,特別是比你們這種文化人強吧?」我說我不是文化人,白幹事叫我卵人。 .…
